【新北市議員陳儀君服務處 2012/03/11】
公告內容
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職場達人獎勵計畫計畫目的為鼓勵在職勞工自我技能提升,並因應就業市場對專業證照的重視,針對在職期間的勞工參與國際級或全國性之公開正式技能競賽獲獎者;或取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技術士證照者,予以獎勵,藉以提升並強化勞工就業競爭力。
辦理時間 :101年2月15日至101年12月31日實施對像
參賽獲獎獎勵:凡設籍新北市之在職勞工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推派參加國際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辦理之全國性技能競賽獲獎者。
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凡設籍新北市1年以上且工作地在新北市之在職勞工,取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之甲、乙級技術士證照,其證照必需與現職相關,但已申請其他機關之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時間:於獲獎日起或取得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起3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填具申請書,並檢齊應附文件,逕送或郵寄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應檢附文件:
(1)申請參賽獲獎獎勵:申請書、身分證影本、得獎證明影本各1份。
(2)申請技術證照獎勵:申請書、身分證影本、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及在職證明各1份。
(3)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4)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其他限制:
(1)申請者必須於在職期間取得與現職工作相關之技術士證照,且提出申請獎勵時仍在職者,每人每一等級已申請一次為限。
(2)取得技術士證照之在職勞工,已申請其他機關之技術士證照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若重複申請經查屬實者,不予獎勵已獎勵者應予追回。
(3)申請本獎勵所附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冒名申請,經查屬實者,除須撤回已撥獎勵金額外,並須負法律責任。
資訊來源:新北市戶政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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