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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8日 星期一
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二級警戒措施:
1.除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外從事運動,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
2.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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